在苏州,无论你是土著还是新市民,房子永远是一个绕不开的点。
关注公租房的朋友们,好消息来了!苏州高新区拟出台《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。
近日,苏州高新区在管委会官网发布了关于《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,拟出台新的公租房规定。
针对大家关心的公租房怎么建、如何分、分给谁等问题,这次的新政意见稿也都一一明确了!
规划建设和房源
公租房的房源采用多主体投资、多渠道筹集的方式,遵循“谁投资、谁所有”的原则!
公租房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:
1、政府及政府机构新建、改建、收购、租用的住房;
2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新建、改建、收购、租用的住房;
3、退出或闲置的保障性住房;
4、其他形式筹集的住房。
公租房的房源建设、筹集、租赁管理等执行保障性住房各项优惠政策:
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用于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人员居住的住房,符合公租房有关规定的,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认定,纳入住房保障体系,可以享受公租房的优惠政策,其中社会资本投资的公租房可实行财政补贴政策,补贴措施主要包括建设期内实行贴息补贴、运营期内实行运营补贴。
来源:财富点点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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