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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上的阳台竟变成飘窗 规划好的门不翼而飞
吴江信息港 房产频道  发布时间:2016-08-13  来源:

    夏秋交替之际是很多购房者交房的时节,原本应该高高兴兴有个属于自己的新家,但是有业主向小编吐槽,拿到的房子和购房合同上规划不一样,“去年买房时就去样板间看了下,当时觉得价格和户型都挺合适,就签订了购房合同。也不会特别仔细的去看合同内容,等到最近交房,才发现合同图纸上次卧原来是设计成有阳台的,现在就是一个飘窗,这不就是欺骗销售么。”业主王女士投诉道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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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合同图纸上有阳台开发商坚称是笔误
 
    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照片上看到,购房合同上附件图纸有标注次卧阳台,而交房时次卧阳台缩水成了一个飘窗。记者联系到了王女士所在小区的开发商,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名业主所购买的房屋符合设计规范,次卧室只是飘窗无阳台,房屋销售面积与购房合同、图纸相符,并与同类房屋户型一致,不存在欺诈销售行为。但合同中的平面图仅作参考,“次卧室阳台”确实笔误。“给这位业主产生的误解表示深深的谦意,并谢谢指出问题,我们会吸取教训,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。”
 
    良翰律师事务所倪蔚表示,如果是明确在合同或者附件里的户型图纸与实际房屋的状态不同,那是可以根据合同主张开发商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,追究违约责任的。根据王女士的情况,房屋面积不变,那可能就要从影响使用,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方面去主张赔偿。“因为少了次卧阳台从严格意义上来说,对业主的购房目的也不是实质性的影响。还是建议参考图纸上的面积去主张损失。”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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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“门儿都没有”律师提醒买房不要依赖户型图
 
    无独有偶,家住相城区某小区的谭先生也在最近交房。在交房时,谭先生才发现北阳台规划有的一扇门不翼而飞,“当初户型图的规划北阳台是有一扇门的,现在交房才发现门都没了。我们业主去和开发商沟通,开发商就因为这个规划没有写进合同,就各种推脱。”谭先生吐槽道。
 
    针对该小区业主们反映的情况,相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项目在工程设计上北阳台是有门的,施工单位也是按图施工的。经了解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后又委托装修公司对该门进行了拆除改造。“开发商表示相关事宜在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已经与业主进行了明确和约定。建议双方就此问题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中有关争议的处理方式执行,采取法律途径解决。”倪律师也建议购房者,“出现了现房与户型图不符的情况后,如果开发商确定在规定的时限之内,没有通知业主改变了规划的设计并且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话,业主可以在法定权利期内行使解除权。购房者在购房时,不要以宣传户型图为准,一定要查看由相关部门备案的设计和规划图纸,以免出现类似问题。”
 
本文来源:城市早8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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